无锡市物价局文件
锡价费〔2017〕71号
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无锡旅游商贸高等
职业技术学校会计金融专业
实习材料费标准的通知
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会计金融专业实习材料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价费〔2000〕228号)规定,依据无锡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你校会计金融专业实习材料费定价成本的监审结论(锡价本监〔2017〕10号),核定你校会计金融专业实习材料费标准为105元/生·学年。你校应将所收取的实习材料费全部用于学生的实训教学,定期向学生公示实习材料费收支情况。
此收费标准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