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锡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锡价费〔2017〕43号

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无锡外国语学校
中小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无锡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中小学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教育厅 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的有关规定,依据无锡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你校中小学教育收费定价成本的监审结论(锡价本监〔2017〕1号),核定你校小学部学费中准价为5500元/生·学期,初中部学费中准价为6100元/生·学期,允许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限。你校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内,根据办学成本及学生家长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自行确定学费标准。你校应保持学费标准的相对稳定,此收费标准原则上三年内不再作调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此收费标准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同时,你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学费,并向学生家长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