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锡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锡价费〔2017〕44号

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涉企行政事业性
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企业合法价格权益。根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7〕12号)的精神,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无锡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并予以公布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的相关内容收录日期截止2017年4月30日。在此日期后,国家、省、市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有调整,一律按新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物价局将会在政务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价格信息,请注意关注。

        二、本《收费目录》中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是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相关文件进行整理编制。凡未列入此《收费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本《涉企收费目录》涉及信息量较大,无法在目录中详细罗列,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执行时间等具体规定,应按《收费目录》中注明的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四、企业如遇价格侵权,可拨打无锡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进行投诉(电话:12358,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5号楼729,邮政编码:214131)。

        附件:2017年度无锡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定用二附件1_2017年度无锡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副本.xls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