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市供水、供气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7-11-30 09:51:49

无  锡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锡价检〔2017〕105号



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市供水、供气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江阴、宜兴市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苏价办发[2017]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供水、供气价格的监管,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时间

此次重点检查范围为全市供水、供气企业。检查时限为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关领域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检查时间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至2018年5月1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检查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供水企业供水价格及收费行为;二是城市供气企业供气价格及收费行为。检查的重点是:

(一)供水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高于政府定价销售自来水,不执行分类水价,混淆用水对象性质,变相多收水费的行为;

2.擅自制定项目和标准并收费,或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3.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和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及在供水安装或改造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4.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5.在代收规定的费用之外,搭车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二)供气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销售天然气的行为;

2.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

3.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4.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5.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检查的组织形式

本次全市供水、供气检查由无锡市物价局统一部署,采取同级检查和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分阶段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调查摸底及宣传动员

时间从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认真梳理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反映的公用事业领域价格举报问题,结合检查内容和重点对百姓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前期摸底调研,对检查活动进行宣传动员。

(二)供气价格专项检查

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本阶段开展并完成供气价格专项检查。同时做好检查阶段性总结工作。

(三)供水价格专项检查

时间从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本阶段开展并完成供水价格专项检查。同时做好检查阶段性总结工作。

(四)检查处理阶段

时间从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本阶段完成检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五)检查总结阶段

时间从2018年5月1至5月10日,对供水、供气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将检查总结和1份典型案例于2018年5月10日报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检查一处。

联系人:曹岩。联系电话:81825063。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