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机构:物价局
事项类别:便民服务-办理类
法定时限:0
承诺期限:1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无锡市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物价窗口;
联系电话:0510-81825062
办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夏令时: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收费标准:不收费
1申请条件
1、上级价格部门布置价格检查任务
2、自行开展市场价格巡查
2办理材料
无
3办理流程
非服务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1997]92号,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表格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