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机构:物价局

事项类别:便民服务-办理类

法定时限:0

承诺期限:1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无锡市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物价窗口

联系电话:0510-81825050

办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夏令时: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指南

1申请条件

1、自行调查 2、上级价格主管部门部署农本调查任务

2办理材料

3办理流程

非服务

4设定依据

1、《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797号)第四条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农产品成本调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全国成本调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成本调查工作。各级有关业务部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分管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5表格下载